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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長城叛亂案

本案為59年間,菲律賓華僑因案涉罪,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陳報行政院並副知國防部有關該案處理方式,包括應交軍法審判或司法審判、審判刑度等,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並於起訴、判決後檢送起訴書、判決書給國防部。附偵訊報告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起訴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590612-民國0059091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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