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湯士康嫌疑案

本案為59年間,船員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審訊並裁定交付感化後,被告因為不服裁定結果提起覆判,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將此覆判案轉給國防部,後經由國防部覆判庭裁定駁回,並將裁定結果函送警總與其他相關單位。附國防部裁定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書、國防部評議筆錄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590119-民國0059022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