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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犯申報減刑審核情形(三)

本案為53至61年間,行政院呈報總統有關根據國防部所陳請的內容,多位軍事受刑人因位參加臺灣經濟建設作業,工作勤奮、操行良好的關係,而申請減刑,後獲總統回復同意依規定辦理減刑。附申請減刑審議報告表、申請減刑名冊等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530507-民國0061031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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