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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洪玲叛亂案

本案為54至56年間,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士官學校一般組少校組長兼教官因涉嫌於課堂上為敵宣傳而被移送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審訊、判決,後經國防部覆審,仍維持原判決,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案情概要、辦理經過情形及判決結果,總統認為情節重大,應依其指示偵辦方向辦理重審,經國防部二次加重其刑並說明偵辦情形及相關法令後,始獲總統同意。附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國防部之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541027-民國0056062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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