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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洩密案移送法院嚴辦

本案為50年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向總統報告有關該部遊動查緝第一組臨時僱員藉承辦業務之便將臺北市公車舞弊案案情洩漏予聯合報記者知悉之案情概要、經過情形,並已將其移送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訊辦,總統認為如此重要機密為何交由臨時僱員經手,並要求該總部切實檢討及查明洩漏原因,獲該部配合辦理。附起訴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500728-民國00500803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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