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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雲案及檢討改進海岸守備教育

本案為47年間,參謀總長向總統呈報有關駐金門陸軍第九師士兵一人游泳潛逃乙案,總統府覆文以該金門灣案哨兵守則與海岸守備教育應即予檢討改進﹔總長呈文稱該守則以修正並提出檢討改進辦法,以飭屬加強督導實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70502-民國0047091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金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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