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周亮九叛亂案不起訴案

本案為47年間,民眾因涉案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偵查終結處分不起訴,該部並將偵查結果陳報國防部,後國防部呈報總統有關該案偵查結果,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後保安司令部因當事人另涉他案而移送臺北地方法院檢查處偵辦,予以不起訴處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70425-民國0047091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