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盧劍秋叛逃事件有關責任人員處分

本案為45年間,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有關駐金門陸軍第93師第277團第4連中士文書泅水渡海投共之案情概要,並已派員前往調查,總統認為此事甚嚴重,應澈底究責,後國防部依國防部總政治部查明結果向總統回報該員之身分背景、發生原因、處理經過及相關責任人員之懲處,獲總統同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51017-民國00451113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金門劉澳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