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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光叛逃投匪案處理情形

本案為45至46年間,陸軍軍官學校第26期僑生於擔任少尉見習官期間請假回南韓探親,因逾假未歸,後經由中共廣播證實已於返臺途中經由日本、香港等地抵達廣州,隨後即將返回其山東家鄉,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案情概要、辦理經過情形、嗣後之防範措施,並擬報有關責任人員懲罰表簽請總統核示,獲總統同意及指示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50726-民國0046011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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