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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森竊船投匪事件調查責任處分

本案為45年間,有關參謀總長彭孟緝,向蔣中正總統呈報關於反共救國軍戰士一人,以及職訓總隊隊員二人於金門竊船潛逃匪區等兩案件之處理情形,總統府要求徹查相關人員責任,以及今後調俘勞役應調綠島等地;彭總長將後續調查報告及人員懲處情形請總統核示,總統府表示悉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50308-民國0045102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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