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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囚犯處理辦法與判刑士兵復補方案及管訓基地之選定

本案為45至52年間,參謀總長彭孟緝,向蔣中正總統報稱國軍判刑士兵刑滿復補、人犯之補給標準、人犯參加勞動生產實施辦法、匪俘及叛亂犯管訓點之選定等方案,簽請總統鑒核;總統府表示何不將叛亂犯置於蘭嶼管訓,彭總長覆文說明理由,並說明仍以綠島為宜;總統府覆文要求以軍事犯應令其作苦工如搬運砂石等,並防止其逃亡;彭總長又呈詢應選定澎湖七美、八罩島義獲東沙島作為管訓基地,總統府第二局表示經警總勘核後,擬以澎湖八罩島作為管訓基地,並經總統批覆悉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50721-民國0052100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東沙島$$八罩島$$七美島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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