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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椷兇殺案查處情形

本案為45年間,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有關陸軍第8軍政治部主任至部談及金門陸軍第8軍33師99團第一營營部連上等兵因不願回台灣且與其他士兵有過節而於寢室以手榴彈自爆造成多人傷亡之經過情形,後據33師師長報告再向總統呈報該名涉案士兵之確實身分、犯案心態、案情經過及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50120-民國0045013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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