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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占園等共同對於主管事務間接圖利罪審判情形

本案為44年間,空軍建築工程處中校二級專員等人遭檢舉涉嫌藉運送工程器材之便將嗎啡運往金門銷售圖利,經空軍總司令部調查結果,係盤尼西林、絲線、衣服拉鍊等物品,並無嗎啡在內,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案情概要、辦理經過情形,並建議將全案移送該部軍法局審理,獲總統同意,後該部並向總統回報判決結果獲准。附國防部判決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40219-民國0044102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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