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林日高叛亂案

本案為44年間,參謀總長周至柔呈總統府之簽呈,內容為被告在日據時代為臺共偽中央委員會委員,先後與叛徒聯絡、閱讀匪書並加入匪幫,將其與政府聯絡之信箱號碼交付匪方並包庇叛徒,案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依意圖顛覆政府罪判處被告死刑,並附判決書等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40902-民國0044101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