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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立國誣告訾鐵漢叛亂罪審判情形

本案為44年間,陸軍總司令部第一署少校參謀因涉嫌逃獄、偽照文書及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等罪行而被移送陸軍總部審訊、判決,後國防部向總統呈報案情經過情形、判決結果,並獲總統同意辦理。附陸軍總司令部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40616-民國0044061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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