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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等叛亂案

本案為43年間,曾參加228事件之民眾因不滿政府對於228事件之處置而書寫反動標語張貼於花蓮中央日報及東台日報閱報牌,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訊、判決後,參謀總長向總統呈報該案經過情形及判決結果,並獲總統府回復准予依所呈擬意見辦理。附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30909-民國0043090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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