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42年間,參謀總長周至柔呈總統府之簽呈,內容為陸軍少將一人與上校一人互控傷害及誣告欺詐等情事,雙方因細故發生口角繼而彼此互毆成傷,經雙方當庭請求撤回告訴,國防部依公訴傷害不受理判處無罪,並附判決書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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