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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車肇事處理辦法與防止及減少車禍措施

本案為42至46年間,國防部參謀總長因為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二四四五部隊下士駕駛兵所涉案件,經國防部審訊、判決的關係,而將該案經過情形、判決結果及審理建議呈報總統,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後參謀總長向總統續報有關研擬軍事肇事各該管直接主官連帶懲處辦法及該案各級主管人員議處情形、防止及減少車禍遵辦情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21006-民國0046062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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