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40至41年間,參謀總長呈報總統有關很多位民眾因涉案件經國防部軍事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獲國防部偵查終結的判決結果,以及依判決結果執行刑法罰續和後續的辦理情形等,後獲總統回復同意。附判決書等相關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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