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42年間,國防部參謀總長因為國防醫學院學生涉案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訊、判決的關係,而向總統呈報該案經過情形、判決結果及審理建議,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後國防部將該案刑罰執行情形及更正判決情形報告總統。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審核簡明表。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