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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濟民等叛亂案

本案為41至42年間,國防部參謀總長呈報總統有關海軍軍官學校校長等軍人所涉案件經國防部審判情形及該部對於判決結果的審查意見,並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後因為該校長獲判無罪的關係,國防部檢送海軍總司令部保證書給總統。附國防部判決書、保證書等相關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10612-民國0042020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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