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戡亂時期防匪諜罪犯再為匪工作實施辦法及管教實施辦法

本案為41至59年間,參謀總長周至柔呈總統府之簽呈,內容為國防部政治部、保密局、軍法局、法規司、法規修訂委員會、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等共同研擬之「戡亂時期防止匪諜罪犯再為匪工作實施辦法草案」,以防範叛亂犯繼續從事叛亂活動之相關辦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10814-民國00590413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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