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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廉賢殺人罪審判情形

本案為40年間,參謀總長周至柔向蔣中正總統報告陸軍第六十四師營長,擅自槍決部屬二人,經陸軍總司令部判處無期徒刑,並檢附陸軍總司令部判決書等資料,後獲總統同意辦理。附陸軍總司令部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00121-民國004001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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