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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如萍等盜賣公有財物等罪審形

本案為40至43年間,參謀總長周至柔呈報蔣中正總統有關國立臺灣大學職員等人盜賣公物,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一人死刑,其餘人員分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六月或無罪,並附判決書等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00218-民國0043102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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