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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裕盜賣軍火等罪嫌事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本案為38年間,國防部部長因為前陸軍整編第十師軍務處中校代處長盜賣軍火案,經國防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的關係,而向總統呈報該案經過情形、審理結果,並檢附不起訴處分書,後獲總統府回復辦理意見。附國防部軍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1029-民國0038102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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