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二二八事件〈四〉劉少峰潛逃

本案為38年間,陸軍第六軍司令部報告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有關陸軍二零七師團長以上幹部收到署名前黃埔軍校教育長之不妥信函,後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函請湖南省政府將涉案人員嚴密緝捕法辦。附年籍表、告黃埔軍校同學書等相關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0923-民國0038100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