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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炳(柄)榔等叛亂案

本案為41至55年間,民眾因涉嫌連續參加叛亂集會等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等機關以叛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後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後續發監執行及刑期執行期滿後之處置等相關事宜。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考核表,誓書、保證書等相關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務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10703-民國0055102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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