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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取締

本案為民國61至63年間醫師停業事宜,臺灣省衛生處依據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判決而函請苗栗縣政府配合辦理相關事項,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則函請臺灣省政府放寬其停業限制,以免影響其生活,後衛生處依行政院衛生署函示意見轉知警備總部。附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衛生福利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10601-民國0063072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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