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檢察處人事行政卷宗

本案為48年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檢送該處員工聯保切結注意事項予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首席檢察官參辦,並請其將第一次聯保切結清查工作於限定期間內完成。附戡亂時期檢肅匪諜聯保切結、聯保切結清查注意事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80622-民國0048062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