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少年叛亂嫌疑

本案為69年間,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陳送民眾涉案偵查資料予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後經警總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因被告另涉及刑事部分,警總無審判權,請北警部將相關案卷資料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90527-民國0069062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