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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豪泉叛亂嫌疑

本案為68至69年間,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將民眾所涉案件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偵辦,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警總檢送該案不起訴處分書予國防部、國家安全局、臺灣省警務處等單位,但因另涉及刑事部分,由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處偵辦,並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之判決結果。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不起訴處分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送達證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起訴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80922-民國006901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中壢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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