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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明輝等叛亂嫌疑

本案為67年間,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向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報告關於民眾所涉案件之政治清查結果,經警備總部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因另涉及刑事部分,由北警部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處偵辦,分獲不起訴及訓誡處分。附不起訴處分書、素行調查表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70619-民國0067082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桃園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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