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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烈根叛亂嫌疑

本案為66年間,桃園縣警察局大溪分局將鐵工所涉案件移送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偵辦,該部除訊問被告外,並發交桃園縣警察局清查有否涉及政治因素,獲該局查報無具體實證,該部將偵辦結果陳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經警總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附偵查筆錄、不起訴處分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60512-民國0066100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大溪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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