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43年間,臺灣省保司令部檢送多位民眾所涉案件之判決書予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判決書內容為:民眾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司令部軍事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獲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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