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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亂案件判決

本案為41年間臺灣高等法院之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指稱,臺南市教員因被指控參與「愛國青年會」組織,而遭最高法院第三次發回更審,並由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及褫奪公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高等法院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41 0926-民國41 092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臺南市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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