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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科課辦事員任免

本案為44年間,高雄縣政府為曠職職員停職一事,陳請臺灣省政府核示,並通知該府財政科與人事室該員懲戒內容,後人事室報告縣政府有關該員下落不明一事已經函詢警察局,並為該員停薪一事,陳請縣長核示,並獲其核准。附臺灣省高雄縣政府獎懲命令(稿)及通知書(稿)、臺灣省高雄縣政府獎懲案件請示單。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40209-民國0044030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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