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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政治偵防案

本案為66年間,清查民眾財產事宜,高雄市政府函復高雄縣政府關於縣府請其清查涉案民眾於該市境內所有財產資料一事,因為來文未註明不動產座落地號,所以該市新興、鹽埕二地政事務所無從查辦,請縣府查明後告知以便辦理,副本另知鹽埕地政事務所等相關單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鹽埕地政事務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60117-民國0066011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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