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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得失歸化及證明案

本案為37至39年間,有關臺北市政府處理留臺日僑申請我國國籍、換領身分證之事宜,包括通知日人等換發身分證、等舊身份證准予註銷之通知,受理日籍女子與本國人結婚而取得我國國籍之申請,並出具結婚證書、戶籍謄本及保證書等證件,或臺籍女子因嫁與日人呈請隨夫赴日,市府發文派員監送,另處理某日女申請留臺,市府警局查其年邁且對治安無影響,省政府批示姑准其留臺;轉發立日人准予解除徵用等候遣返,或准予延長留用之通知;韓國駐華領事館核准設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北市政府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71129-民國0039051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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