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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取得喪失及証明案

本案為36至38年間,有關臺灣省政府經陳報內政部核准,關於設藉臺北市之日本女子及韓僑等多人所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之案件,省府通知臺北市府請申請人前來具領證明書,併附原陳之結婚證明書、國籍取得申請書等資料;另包括玻璃分公司、土地銀行等機關簽請留用日籍職員,經省府同意,並致電北市府要求轉飭該等人員前往辦理手續;臺北市府向省府陳報外僑動態詢報表;臺北市府奉省府令飭各區公所及警署機關,要求飭查隱匿民間日人予以遣返,嗣後並處理延平區公所等陳報之日僑行蹤不明等案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北市政府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1220-民國0038051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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