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徐水來趁機劫奪權利憑證卷

本案為36年間,臺中縣南投地政事務所向臺中縣政府報告有關民眾於「三二」事變中進入臺中縣南投地政事務所,並強奪土地憑證的爭執情形及辦理經過,因為該民眾於事後已將所奪土地憑證送還給南投地政事務所,經臺中縣政府審核指示同意該員辦理自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中縣政府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307-民國0036080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