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壢分局暴動案

本案為67年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函請桃園縣警察局調查民眾參與「中壢事件」的情形,並請其處理後直接回復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桃園縣警察局在函請所屬中壢分局協助辦理後,將該位民眾沒有參加「中壢事件」一事函知警備總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70330-民國0067041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