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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暴動案

本案為67年間,臺灣省警務處函請桃園縣警察局督促所屬單位認真偵辦民眾涉及的案件,隨時回報辦理情形,桃園警察局回復已經循線追查涉案的行蹤,警務處給予回復,桃園警察局後又函知警務處已協調所屬單位儘速拘提當事人到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70127-民國006703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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