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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關全卷

本案為36年間,臺北縣政府發電報請基隆市政府還清尚未償還之債款;縣府因財政短缺向臺灣銀行、工商銀行辦理貸款,並向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報告貸還款之相關事項;新莊初農職校教員因為在二二八事件中遭人毆傷,向縣府預支薪津以充醫藥住院費用,縣府不予同意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北縣政府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219-民國0036042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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