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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任免

本案為36年間,臺北縣政府辦理臺北縣警察局人員之派任、請辭、轉調等人事案件,包括因久病請辭、因升學請辭遺缺由他人遞補,以及因二二八事件中交通不便延遲返所陳請復職等案;縣府陳送員警資歷證件給臺灣省政府警務處,並請警務處發給派任令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北縣政府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906-民國0036103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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