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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嘉獎

本案為35至36年間,基隆港務局陳報交通處有關該局表現優異足堪嘉獎的員工,計有基隆港務局花蓮港分局長等人員工作努力,可以給予嘉獎,以及其他人員在二二八事件期間盡忠職守、見義勇為等事蹟,後獲長官公署予以嘉獎或令知港務局由該局自行獎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1028-民國0036060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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