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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三十六年度經費預算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會計處因為要編列36年度預算並使其費用計算有一致標準的關係,而制定「省級各機關三十六年度經常費計算核計標準」,並送發至公署所屬各機關;公署行政長官指示公務員額應採「精兵主義」以節約預算,故編列員額應依照35年度實用職員人數編訂,並抄送公署所屬各機關36年度經費概算准列職員人數清單,供各機關編列員額時參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921-民國003512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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