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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收支程序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有關鄉鎮財政辦法以及處理新竹、高雄等地之財政問題;高雄縣府陳送該高雄縣鄉鎮收支程序暫行辦法請公署核准,後公署回復因為收支不能由鄉鎮自行辦理,並將建立鄉鎮財政辦法,目前仍應以統收統支辦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831-民國0035102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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