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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財產劃分情形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縣市財產劃分原則」並送到各縣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因為高雄救濟院(屬高市管轄)所屬水田地六十甲位於高雄縣境內,是否仍由高雄市府管轄,而向長官公署請示,後公署回復高雄市府關於該水田依照所頒財產劃分原則,應由高雄縣府管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104-民國003510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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