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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飲食店及咖啡店之一部稅案

本案為35年間,基隆稅務稽徵所因為宴食稅疑義的關係,而陳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解釋有關該稅中規定:每人一次飲食不滿20元者免稅,但各飲食店每月營業額超過3千元者應照章課稅;行政長官公署電知各縣市政府有關撤銷「每一飲食店及咖啡店每月營業總額為超過1千元應照實課稅」一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504-民國00350523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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