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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集兵役

本案為35年間,國防部因為國民政府命令公布之兵役法關於自該年10月10日起恢復平時徵兵制度一事,而將該事函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將國防部命令公布恢復平時徵兵制度一事轉知各縣市政府。附兵役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917-民國0035111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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